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金屬浸提和回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對含金屬材料實施反應性方法,包括使所述含金屬材料與浸提劑組合,從而釋放出至少一種有價值金屬并形成第一含水浸提漿。對該第一含水浸提漿實施固液分離步驟,由此提供第一澄清浸提水溶液和第二含水浸提漿。然后對第一澄清浸提水溶液實施溶劑萃取,由此獲得第一含水萃余液。對第二含水浸提漿實施至少兩個其他固液分離步驟,其中所述其他固液分離步驟中的一些或全部呈逆流傾析(CCD)布置。所述CCD布置的各固液分離步驟產(chǎn)生含水液體和固體的含水懸浮液,其中將來自CCD布置的各固液分離步驟的各固體的含水懸浮液通入隨后的固液分離步驟中,并從所述方法中取出來自最后固液分離步驟的固體的懸浮液。此外,將來自CCD布置的各固液分離步驟的各含水液體通入先前的固液分離步驟中。所述其他固液分離步驟產(chǎn)生至少一種其他澄清浸提水溶液。對所述至少一種其他澄清浸提水溶液實施溶劑萃取,由此獲得至少一種其他含水萃余液。將所述至少一種其他含水萃余液中的一種或多種的至少一部分供入CCD布置的最后固液分離中。所述方法提供有一種絮凝體系,其包括:(i)在至少一個固液分離步驟中或者在此之前添加有機聚合物絮凝劑,其中所述聚合物絮凝劑由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ATBS)或其鹽以均聚物形式形成,或者以與至少一種水溶性烯屬不飽和單體的共聚物形式形成;或(ii)在至少一個固液分離步驟中或者在此之前添加有機聚合物絮凝劑和至少一種助劑,其中至少一種助劑選自氧化劑、還原劑、輻射和自由基產(chǎn)生劑中的至少一種。所述方法提供了顯著改進的金屬萃取和回收。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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