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信號設備(10),該信號設備(10)用于由陸地車輛駕駛員或騎手佩戴或用于安裝在這樣的車輛上,該車輛優(yōu)選為兩輪車輛;所述設備包括加速度計(30)、
電化學電池組件(B1;B2)、第一光源(LED1?LED6)、用于發(fā)出報警信號的無線通信裝置(40)以及控制單元(20);所述控制單元(20)用于在加速度計測量到大于或等于第一預定減速度閾值的減速度時,啟動光源,以及用于在加速度計測量到大于或等于第二預定減速度閾值的減速度時啟動通信裝置。
聲明:
“用于兩輪車輛的信號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