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藍寶石晶體拋光廢液的處理方法,涉及廢水的處理,步驟是:設置
電化學處理裝置,主要包括一個化學處理槽、陽極、陰極和直流電源;調節(jié)藍寶石晶體拋光廢液的初始pH值為6~12;電化學處理,控制直流電源電壓在10~40V范圍內,電流在0.5A以上;后處理,收集得到的沉淀物用于制作硅酸鹽材料,液體則重新應用于藍寶石晶體拋光工藝。本發(fā)明方法克服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二次污染,運行周期長,處理成本高等缺點。
聲明:
“藍寶石晶體拋光廢液的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