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包括四個支桿套(1),其特征在于:四個所述支桿套(1)的底部均固定安裝有墊板(2),四個所述支桿套(1)的內側均活動安裝有延伸至相應支桿套(1)頂部外側的支桿(14),四個所述支桿(14)的相對一側均固定安裝有上圍邊桿(13),四個所述支桿(14)的頂部固定安裝有電爐固定架(15),四個所述支桿套(1)相鄰的一側均固定安裝有下圍邊桿(3),左側所述下圍邊桿(3)的右側中部固定安裝有延伸至右側下圍邊桿(3)左側中部的下支條(4),所述下支條(4)的頂部固定安裝有下轉軸桿座(5),所述下轉軸桿座(5)的內側活動安裝有延伸至下轉軸桿座(5)頂部外側的轉軸桿(6),所述轉軸桿(6)遠離下轉軸桿座(5)的一端活動安裝有上轉軸桿座(7),所述上轉軸桿座(7)的頂部固定安裝有上支條頂套(8),所述上支條頂套(8)的內側活動安裝有延伸至左側上圍邊桿(13)和右側上圍邊桿(13)中部的上支條(12),所述上支條(12)的正面和背面且位于上支條頂套(8)的左右兩側均活動安裝有夾板(9),四個所述夾板(9)遠離上支條(12)的一側均活動安裝有延伸至上支條(12)外側的限位螺栓(10),四個所述限位螺栓(10)遠離上支條(12)的一端均固定安裝有手擰柄(11)。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四個所述夾板(9)的內側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10)相適配的螺紋孔,上支條(12)的正面和背面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10)相適配的夾槽。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轉軸桿座(5)和上轉軸桿座(7)的內側均固定安裝有轉軸,轉軸桿(6)的兩端內側開設有與轉軸的轉軸套孔,轉軸桿(6)與兩個轉軸活動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四個所述支桿套(1)的內側均固定安裝有升降板,升降板的頂部與支桿(14)的底部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條頂套(8)的內側開設有與上支條(12)相適配的滑動槽,上支條(12)的厚度與下支條(4)的厚度相同。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圍邊桿(3)和上圍邊桿(13)的數(shù)量均為四個,四個上圍邊桿(13)的外徑均小于下圍邊桿(3)的外徑。
說明書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實驗電爐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
背景技術
[0002]實驗電爐主要用于實驗,多用作定量分析燒結、灰化試驗用,是間歇式電阻爐的一種,應用于大專院校、工礦企業(yè)等實驗和小批量生產(chǎn)之用,實驗電爐在使用時,常和電爐支架搭配使用。
[0003]現(xiàn)有的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為固定高度的,不能對固定架的高度進行調節(jié),使用時不靈活,故而提出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來解決上述提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5]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具備升降高度可調節(jié)等優(yōu)點,解決了現(xiàn)有的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為固定高度的,不能對固定架的高度進行調節(jié),使用時不靈活的問題。
[0006](二)技術方案
[0007]為實現(xiàn)上述升降高度可調節(jié)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包括四個支桿套,四個所述支桿套的底部均固定安裝有墊板,四個所述支桿套的內側均活動安裝有延伸至相應支桿套頂部外側的支桿,四個所述支桿的相對一側均固定安裝有上圍邊桿,四個所述支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電爐固定架,四個所述支桿套相鄰的一側均固定安裝有下圍邊桿,左側所述下圍邊桿的右側中部固定安裝有延伸至右側下圍邊桿左側中部的下支條,所述下支條的頂部固定安裝有下轉軸桿座,所述下轉軸桿座的內側活動安裝有延伸至下轉軸桿座頂部外側的轉軸桿,所述轉軸桿遠離下轉軸桿座的一端活動安裝有上轉軸桿座,所述上轉軸桿座的頂部固定安裝有上支條頂套,所述上支條頂套的內側活動安裝有延伸至左側上圍邊桿和右側上圍邊桿中部的上支條,所述上支條的正面和背面且位于上支條頂套的左右兩側均活動安裝有夾板,四個所述夾板遠離上支條的一側均活動安裝有延伸至上支條外側的限位螺栓,四個所述限位螺栓遠離上支條的一端均固定安裝有手擰柄。
[0008]優(yōu)選的,四個所述夾板的內側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相適配的螺紋孔,上支條的正面和背面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相適配的夾槽。
[0009]優(yōu)選的,所述下轉軸桿座和上轉軸桿座的內側均固定安裝有轉軸,轉軸桿的兩端內側開設有與轉軸的轉軸套孔,轉軸桿與兩個轉軸活動連接。
[0010]優(yōu)選的,四個所述支桿套的內側均固定安裝有升降板,升降板的頂部與支桿的底部固定連接。
[0011]優(yōu)選的,所述上支條頂套的內側開設有與上支條相適配的滑動槽,上支條的厚度與下支條的厚度相同。
[0012]優(yōu)選的,所述下圍邊桿和上圍邊桿的數(shù)量均為四個,四個上圍邊桿的外徑均小于下圍邊桿的外徑。
[0013](三)有益效果
[0014]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0015]該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通過設置支桿套、墊板、下圍邊桿和下支條,可以提供底部支撐,上支條、上圍邊桿、支桿和電爐固定架在頂部受力,同時設置下轉軸桿座、轉軸桿和上轉軸桿座、上支條頂套、夾板和限位螺栓,左右移動上支條頂套,調節(jié)上支條與下支條的間距,使得電爐固定架可以升降,夾板和限位螺栓可以使得上支條頂套對上支條進行夾持固定,固定電爐固定架的高度,從而達到升降高度可調節(jié)的目的,通過設置四個夾板的內側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相適配的螺紋孔,上支條的正面和背面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相適配的夾槽,將正面和背面兩側的限位螺栓擰緊,使得上支條夾持在限位螺栓的內側,上支條頂套和上支條得到固定,在調節(jié)時,擰松限位螺栓即可,設置手擰柄,可以方便擰動限位螺栓。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正面示意圖;
[0018]圖3為本實用新型支桿結構收縮示意圖。
[0019]圖中:1支桿套、2墊板、3下圍邊桿、4下支條、5下轉軸桿座、6轉軸桿、7上轉軸桿座、8上支條頂套、9夾板、10限位螺栓、11手擰柄、12上支條、13上圍邊桿、14支桿、15電爐固定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1]請參閱圖1-3,該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包括四個支桿套1,四個支桿套1的底部均固定安裝有墊板2,四個支桿套1的內側均活動安裝有延伸至相應支桿套1頂部外側的支桿14,四個支桿套1的內側均固定安裝有升降板,升降板的頂部與支桿14的底部固定連接,四個支桿14的相對一側均固定安裝有上圍邊桿13,下圍邊桿3和上圍邊桿13的數(shù)量均為四個,四個上圍邊桿13的外徑均小于下圍邊桿3的外徑,四個支桿14的頂部固定安裝有電爐固定架15,四個支桿套1相鄰的一側均固定安裝有下圍邊桿3,左側下圍邊桿3的右側中部固定安裝有延伸至右側下圍邊桿3左側中部的下支條4,下支條4的頂部固定安裝有下轉軸桿座5,下轉軸桿座5的內側活動安裝有延伸至下轉軸桿座5頂部外側的轉軸桿6,轉軸桿6遠離下轉軸桿座5的一端活動安裝有上轉軸桿座7,下轉軸桿座5和上轉軸桿座7的內側均固定安裝有轉軸,轉軸桿6的兩端內側開設有與轉軸的轉軸套孔,轉軸桿6與兩個轉軸活動連接,上轉軸桿座7的頂部固定安裝有上支條頂套8,上支條頂套8的內側開設有與上支條12相適配的滑動槽,上支條12的厚度與下支條4的厚度相同,上支條頂套8的內側活動安裝有延伸至左側上圍邊桿13和右側上圍邊桿13中部的上支條12,上支條12的正面和背面且位于上支條頂套8的左右兩側均活動安裝有夾板9,四個夾板9遠離上支條12的一側均活動安裝有延伸至上支條12外側的限位螺栓10,四個夾板9的內側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10相適配的螺紋孔,上支條12的正面和背面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10相適配的夾槽,四個限位螺栓10遠離上支條12的一端均固定安裝有手擰柄11。
[0022]綜上所述,該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通過設置支桿套1、墊板2、下圍邊桿3和下支條4,可以提供底部支撐,上支條12、上圍邊桿13、支桿14和電爐固定架15在頂部受力,同時設置下轉軸桿座5、轉軸桿6和上轉軸桿座7、上支條頂套8、夾板9和限位螺栓10,左右移動上支條頂套8,調節(jié)上支條12與下支條4的間距,使得電爐固定架15可以升降,夾板9和限位螺栓10可以使得上支條頂套8對上支條12進行夾持固定,固定電爐固定架15的高度,從而達到升降高度可調節(jié)的目的,通過設置四個夾板9的內側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10相適配的螺紋孔,上支條12的正面和背面均開設有與限位螺栓10相適配的夾槽,將正面和背面兩側的限位螺栓10擰緊,使得上支條12夾持在限位螺栓10的內側,上支條頂套8和上支條12得到固定,在調節(jié)時,擰松限位螺栓10即可,設置手擰柄11,可以方便擰動限位螺栓10。
[0023]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qū)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4]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說明書附圖(3)
聲明:
“新型實驗電爐用的支架”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