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利用金針菇菇渣處理染料廢水的方法,具體步驟如下:將金針菇菇渣于60~65℃干燥10~11小時后,粉碎,在一定吸附條件下,將其作為吸附劑用于吸附染料廢水。所述金針菇菇渣是由以雜木屑和棉籽殼為主的培養(yǎng)料栽培金針菇出菇后廢棄的培養(yǎng)基。所述吸附條件包括溫度、染料廢水的pH值、吸附劑粉碎度、吸附劑用量以及吸附時間,所述吸附條件采用響應(yīng)面法確定并優(yōu)化。金針菇菇渣在溫度35℃、pH?5.5~6.5、金針菇菇渣粉碎度為160目(粒徑范圍在95μm?105μm)、金針菇菇渣用量為55mg/L的條件下,對濃度為50mg/L剛果紅溶液吸附7小時,染料去除率可達84.94%。本發(fā)明直接利用粉碎后的金針菇菇渣處理染料廢水,具有方法簡單,成本低廉,效益好等優(yōu)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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