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包括用以安裝軋輥(20)的支架(10)、以及用以對軋輥(20)進行噴火處理的火焰噴嘴(40),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噴嘴(40)通過可彎曲的柔性桿(30)與所述支架(10)連接,所述柔性桿(30)由可塑性材料制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桿(30)通過夾緊裝置與所述支架(10)可拆卸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裝置包括安裝座(50)、固定板I(51)、固定板II(55)、彈性件以及夾板(52),所述安裝座(50)設在所述柔性桿(30)遠離所述火焰噴嘴(40)的一端,所述固定板I(51)和固定板II(55)間隔設在所述安裝座(50)遠離所述柔性桿(30)的一端,所述彈性件的一端和所述固定板I(51)連接,其另一端和夾板(52)連接,所述夾板(52)遠離所述彈性件的一端和所述固定板II(55)配合,以將所述支架(10)夾緊。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I(51)上設置有導向柱(53),且所述彈性件套設在所述導向柱(53)上,所述夾板(52)朝向所述固定板I(51)的一端設置有導向槽(56),所述導向柱(53)遠離所述固定板I(51)的一端滑動插入所述導向槽(56)內(nèi)。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彈簧(54)。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桿(30)通過連接裝置與所述火焰噴嘴(40)可拆卸連接。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包括設在所述柔性桿(30)遠離所述支架(10)的一端的第一連接板(43)、設在所述第一連接板(43)上的第一螺紋孔(44)、設在所述火焰噴嘴(40)上的第二連接板(41)、設在所述第二連接板(41)上的第二螺紋孔(42)、以及和所述第一螺紋孔(44)與第二螺紋孔(42)適配的螺栓(45)。
說明書: 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鑄軋機領域,特別是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背景技術[0002] 鋁鑄軋領域,鋁鑄軋機用于將鋁液軋制成鋁板,在加工過程中,粘輥是鋁板鑄軋中一種常見的表面缺陷,為防止粘輥,通常的做法是使用煤氣或天然氣做燃料,通過火焰噴槍
在軋輥表面進行不完全地燃燒,使軋輥表面噴涂上一層具有潤滑作用的碳粉,碳粉可使鋁
液與軋輥進行分離,避免粘輥現(xiàn)象的發(fā)生。現(xiàn)有的軋輥火焰噴涂在使用時,一般噴頭與軋輥
之間的距離為固定設置,無法將進行調(diào)節(jié),若在安裝火焰噴嘴時,安裝存在誤差,使得火焰
噴嘴噴出的火焰不能覆蓋軋輥,那么工作人員又得重新安裝火焰噴嘴,又或者火焰噴嘴在
長時間使用之后,火焰噴嘴噴出的火焰的覆蓋面積會由于自身的功能性損壞或者燃料的減
少而減小,同樣使得火焰噴嘴噴出的火焰不能覆蓋軋輥,給使用帶來極大的不便。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以解決現(xiàn)有噴頭與軋輥之間的距離為固定設置,無法將進行調(diào)節(jié),若在安裝火焰噴嘴時,安裝存在誤差,使得火焰噴
嘴噴出的火焰不能覆蓋軋輥,那么工作人員又得重新安裝火焰噴嘴,又或者火焰噴嘴在長
時間使用之后,火焰噴嘴噴出的火焰的覆蓋面積會由于自身的功能性損壞或者燃料的減少
而變化,同樣使得火焰噴嘴噴出的火焰不能覆蓋軋輥,給使用帶來極大的不便的問題。
[0004]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0005] 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包括用以安裝軋輥的支架、以及用以對軋輥進行噴火處理的火焰噴嘴,所述火焰噴嘴通過可彎曲的柔性桿與所述支架連接,所述柔性桿由可
塑性材料制成。
[0006] 優(yōu)選的,所述柔性桿通過夾緊裝置與所述支架可拆卸連接。[0007] 優(yōu)選的,所述夾緊裝置包括安裝座、固定板I、固定板II、彈性件以及夾板,所述安裝座設在所述柔性桿遠離所述火焰噴嘴的一端,所述固定板I和固定板II間隔設在所述安
裝座遠離所述柔性桿的一端,所述彈性件的一端和所述固定板I連接,其另一端和夾板連
接,所述夾板遠離所述彈性件的一端和所述固定板II配合,以將所述支架夾緊。
[0008] 優(yōu)選的,所述固定板I上設置有導向柱,且所述彈性件套設在所述導向柱上,所述夾板朝向所述固定板I的一端設置有導向槽,所述導向柱遠離所述固定板I的一端滑動插入
所述導向槽內(nèi)。
[0009] 優(yōu)選的,所述彈性件為彈簧。[0010] 優(yōu)選的,所述柔性桿通過連接裝置與所述火焰噴嘴可拆卸連接。[0011] 優(yōu)選的,所述連接裝置包括設在所述柔性桿遠離所述支架的一端的第一連接板、設在所述第一連接板上的第一螺紋孔、設在所述火焰噴嘴上的第二連接板、設在所述第二
連接板上的第二螺紋孔、以及和所述第一螺紋孔與第二螺紋孔適配的螺栓。
[0012]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至少一個優(yōu)點:[0013] 1、本實用新型中,通過設置的柔性桿可自由彎曲,即可以便于工作人員隨時調(diào)節(jié)火焰噴嘴的角度、高度以及離軋輥的距離,使得火焰噴嘴噴出的火焰可以更好的在軋輥表
面進行不完全地燃燒,使軋輥表面噴涂上一層具有潤滑作用的碳粉,碳粉可使鋁液與軋輥
進行分離,避免粘輥現(xiàn)象的發(fā)生。
[0014] 2、本實用新型中,由于柔性桿通過夾緊裝置與支架可拆卸連接,便于了柔性桿的拆卸,便于工作人員對整個噴火處理裝置的更換或者便于噴火處理裝置可以安裝或者適用
于每一個鑄軋機。
[0015] 3、本實用新型中,夾緊裝置包括安裝座、固定板I、固定板II、彈性件以及夾板,即當需要將柔性桿固定在支架上時,工作人員首先向左按壓夾板,使得彈性件收縮,夾板向左
移動,且夾板和固定板II之間留出可控支架插入的間隙,當支架插入間隙中后,工作人員松
開夾板,此時彈簧伸張,擠壓夾板,使得夾板和固定板II配合,已將支架夾住,從而實現(xiàn)對柔
性桿的固定。
[0016] 4、本實用新型中,通過設置的導向柱和導向槽可以使得夾板的伸縮更加穩(wěn)定,減小其出現(xiàn)晃動的幾率。
[0017] 5、本實用新型中,彈性件為彈簧,彈簧相對于其他的橡膠彈性材料而言,其可以承受更高的溫度。
[0018] 6、本實用新型中,柔性桿通過連接裝置與火焰噴嘴可拆卸連接,進而便于工作人員對火焰噴嘴進行更換。
[0019] 7、本實用新型中,通過螺紋連接的方式實現(xiàn)火焰噴嘴與柔性桿的可拆卸連接,方便快捷。
附圖說明[0020]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0021]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火焰噴嘴、柔性桿、夾緊裝置以及連接裝置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2] 圖3為圖2中連接裝置的拆分立體結構示意圖;[0023]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夾緊裝置的剖視立體結構示意圖;[0024] 圖中,10?支架,20?軋輥,30?柔性桿,40?火焰噴嘴,41?第二連接板,42?第二螺紋孔,43?第一連接板,44?第一螺紋孔,45?螺栓,50?安裝座,51?固定板I,52?夾板,53?導向
柱,54?彈簧,55?固定板II,56?導向槽。
具體實施方式[0025]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
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诒緦嵱?br>
新型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
實施方式,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
方式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實用新型的
選定實施方式。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
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方式,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6]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設備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
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7]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
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
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28]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
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
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
型中的具體含義。
[0029]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
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
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
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
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30]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方式及實施方式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31] 實施例1[0032]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出一種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包括用以安裝軋輥20的支架10、以及用以對軋輥20進行噴火處理的火焰噴嘴40,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噴嘴40通過可
彎曲的柔性桿30與所述支架10連接,所述柔性桿30由可塑性材料制成,具體可由塑性的金
屬材料制成。
[0033] 本實施例中,通過設置的柔性桿30可以便于工作人員隨時調(diào)節(jié)火焰噴嘴40的角度、高度以及離軋輥20的距離,使得火焰噴嘴40噴出的火焰可以更好的全面在軋輥20表面
進行不完全地燃燒,使軋輥20表面噴涂上一層具有潤滑作用的碳粉,碳粉可使鋁液與軋輥
20進行分離,避免粘輥現(xiàn)象的發(fā)生;即,就算工作人員在安裝火焰噴嘴40時,安裝存在誤差,
使得火焰噴嘴40噴出的火焰不能覆蓋軋輥20,那么工作人員也可通過調(diào)節(jié)柔性桿30來調(diào)節(jié)
火焰噴嘴40,即,又或者火焰噴嘴40在長時間使用之后,火焰噴嘴40噴出的火焰的覆蓋面積
會由于自身的功能性損壞或者燃料的減少而產(chǎn)生變化,此時工作人員也可通過調(diào)節(jié)柔性桿
30來調(diào)節(jié)火焰噴嘴40,給使用帶來極大的便捷。
[0034] 實施例2[0035] 本實施例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對柔性桿30和支架10的連接方式進行改進,如圖2、4所示,所述柔性桿30通過夾緊裝置與所述支架10可拆卸連接,由于柔性桿30通過夾緊裝
置與支架10可拆卸連接,便于了柔性桿30的拆卸,便于工作人員對整個噴火處理裝置的更
換或者便于噴火處理裝置可以安裝或者適用于每一個鑄軋機。
[0036] 進一步的,如圖2、4所示,所述夾緊裝置包括安裝座50、固定板I51、固定板I51I、彈性件以及夾板52,所述安裝座50設在所述柔性桿30遠離所述火焰噴嘴40的一端,所述固
定板I51和固定板II55間隔設在所述安裝座50遠離所述柔性桿30的一端,所述彈性件的
一端和所述固定板II55連接,其另一端和夾板52連接,所述夾板52遠離所述彈性件的一端
和所述固定板II55配合,以將所述支架10夾緊。即當需要將柔性桿30固定在支架10上時,
工作人員首先向左按壓夾板52,使得彈性件收縮,夾板52向左移動,且夾板52和固定板II
55之間留出可控支架10插入的間隙,當支架10插入間隙中后,工作人員松開夾板52,此時彈
簧54伸張,擠壓夾板52,使得夾板52和固定板II55配合,以將支架10夾住,從而實現(xiàn)對柔性
桿30的固定。
[0037] 進一步的,如圖4所示,所述固定板I51上設置有導向柱53,且所述彈性件套設在所述導向柱53上,所述夾板52朝向所述固定板I51的一端設置有導向槽,所述導向柱53遠
離所述固定板I51的一端滑動插入所述導向槽內(nèi)。通過設置的導向柱53和導向槽可以使得
夾板52的伸縮更加穩(wěn)定,減小其出現(xiàn)晃動的幾率。
[0038] 進一步的,所述彈性件為彈簧54,彈簧54相對于其他的橡膠彈性材料而言,其可以承受更高的溫度。
[0039] 實施例3[0040] 本實施例在上述實施例的基礎上對柔性桿30和火焰噴嘴40的連接方式進行改進,如圖3所示,所述柔性桿30通過連接裝置與所述火焰噴嘴40可拆卸連接。柔性桿30通過連接
裝置與火焰噴嘴40可拆卸連接,進而便于工作人員對火焰噴嘴40進行更換。
[0041] 進一步的,如圖3所示,所述連接裝置包括設在所述柔性桿30遠離所述支架10的一端的第一連接板43、設在所述第一連接板43上的第一螺紋孔44、設在所述火焰噴嘴40上的
第二連接板41、設在所述第二連接板41上的第二螺紋孔42、以及和所述第一螺紋孔44與第
二螺紋孔42適配的螺栓45。通過螺紋連接的方式實現(xiàn)火焰噴嘴40與柔性桿30的可拆卸連
接,方便快捷。
[0042]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
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
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聲明:
“防止鋁板粘結的鑄軋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