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兩個并排布置的爐排機構以及用于連接相鄰兩個所述爐排機構的連接結構;
所述爐排機構上具有用于焚燒物料的焚燒區(qū),所述爐排機構具有用于推動物料運動的長度方向;所述爐排機構包括多個爐排片以及至少一個驅動結構,所述焚燒區(qū)位于所述爐排片的上方,所述驅動結構設置在所述爐排片的下方,所述驅動結構用于帶動所述爐排片運動,以使所述爐排片上方的物料沿所述爐排機構的長度方向運動;
相鄰的兩個所述爐排機構之間設置有中間檢修區(qū),所述連接結構設置在所述中間檢修區(qū)中,所述連接結構包括耐火件、膨脹吸收件以及隔熱件;所述耐火件朝向所述焚燒區(qū),所述耐火件的兩側分別與所述爐排機構抵接,以防止所述焚燒區(qū)的物料落入所述中間檢修區(qū)內;所述膨脹吸收件用于使得所述連接結構固定在所述中間檢修區(qū)內,所述隔熱件設置在所述耐火件的下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火件包括位于所述中間檢修區(qū)外部并朝向所述焚燒區(qū)的受熱端以及位于所述中間檢修區(qū)內部的嵌入端;沿豎直朝上的方向上,所述受熱端的水平截面面積逐漸減小,且所述受熱端的底部水平截面面積大于所述中間檢修區(qū)的頂部水平截面面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熱件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嵌入端與所述中間檢修區(qū)內壁之間的隔熱層以及設置在所述嵌入端下方的隔熱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膨脹吸收件位于所述耐火件與所述隔熱件之間;或所述膨脹吸收件位于所述隔熱件的下方;或所述膨脹吸收件貫穿所述隔熱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膨脹吸收件包括第一插接件、第二插接件以及可供所述第一插接件插入的插接槽,所述插接槽形成在兩個所述第二插接件之間,所述第一插接件與所述中間檢修區(qū)的其中一側的所述爐排機構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插接件與所述中間檢修區(qū)的另一側的所述爐排機構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耐火件上方的耐磨保護層,所述耐磨保護層的表面朝向所述焚燒區(qū)。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結構的下方設置有冷卻結構,所述冷卻結構設置在所
聲明:
“用于物料焚燒的爐排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